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M10 and PM2.5
标准号:HJ 653-2013
2013-08-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和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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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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