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已废止) GB 8702-88【1988-06-01 实施】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已废止)
Reguiations for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rotection
标准号:GB 8702-88

1988-06-01 实施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3975

附件下载: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版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

上一篇 2024年6月27日 下午9:13
下一篇 2024年6月27日 下午10:0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公众号